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和琴弓制作比赛 章程
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
章 程
第一章 概 述
一、“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经中国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定于2024年5月 15日至5月19日在中国北京举行,比赛地点设在北京市平谷区中国乐谷。
二、比赛旨在促进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界的业务交流,提高中国提琴与琴弓制作的技术水平,为各国青年弦乐器制作师搭建展示艺术才华的平台。
三、比赛正式项目包括:提琴组: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琴弓组:小提琴弓、中提琴弓、大提琴弓。
四、比赛设立组委会、评审团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以保证比赛严格依照国际提琴制作比赛的规则和传统进行,采取匿名方式确保比赛各项程序的公平与公正。
五、比赛现场还将同期举办“小提琴琴头现场制作大赛”活动,具体事项详见组委会官网www.civmc.cn《小提琴琴头现场制作赛章程》。
第二章 报 名 手 续
一、参赛资格及报名,世界各国及地区的职业提琴与琴弓制作师,不分年龄与性别均可报名参加比赛。但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在最近两年内曾受雇于评委者不得参加比赛。
二、参赛者可选择线上及线下两种方式报名:
——线上报名:参赛者可以直接在组委会网站www.civmc.cn 或者civmc.cn上填写报名表,发送到组委会。
——线下报名:参赛者完整清晰地填写本章程所附报名表(附件一)直接送交组委会。表格可复印或从网站下载。
三、参赛者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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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1500元人民币,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1000元人民币。参赛者通过网站扫描二维码支付报名费,汇款者须提交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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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国家和地区参赛者:第一件参赛作品200欧元或者210美元,每增加一件参赛作品需另付130欧元或者150美元。参赛者须提交银行转账或邮局汇款凭证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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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比赛的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5日。递交报名表时需要同时缴纳全额报名费。组委会在收到报名表及报名费并审核无误后,将通过网站公布参赛者名单。参赛者获得比赛资格后即可邮寄参赛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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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参赛者报名费可通过网站扫描二维码支付;国外参赛者报名费可以在交琴时支付或咨询组委会财务人员:常杰,手机13811685170;civmcn@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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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已收到参赛资格确认通知而退出比赛者,以及因报名者申请资料不真实、不齐全而未能获得参赛资格者,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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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赛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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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者提交报名表即代表本人接受比赛组委会和陪审团所制订的比赛程序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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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调试的权利。如需更换零配件则预先征得本人同意,费用由本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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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组委会享有无偿对参赛作品进行拍照、摄影并公开发表的权利。
五、真实性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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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是2019年5月以后制作的。组委会对此保留监督审核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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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参赛作品包括油漆工艺及装配是由本人单独制作,而非与他人合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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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在制作参赛作品的过程中完全手工,未使用机械设备进行开线槽或喷涂油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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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参赛作品未使用国际公约所禁止的野生动植物材料。
第三章 参 赛 作 品
一、 参赛作品数量:
1.提琴组每人参赛作品最多三件,其中每个类别(小、中、大提琴)不得超过两件。
2.琴弓组每人参赛作品最多三件,其中每个类别(小、中、大提琴琴弓)仅限一件。
二、 提琴组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曾经在其他同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
2.由机械制造或喷涂油漆的;
3.违反传统工艺的独特造型、装饰、颜色或木料的;
4.在木料或油漆上进行仿古的;
5.尺寸大小异常的(中提琴的琴身长度范围为400至425毫米);
6.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三、 琴弓组以下情形的作品不能参加比赛:
1.曾经在其他同类比赛中获得过奖项的;
2.模仿巴洛克式琴弓;
3.弓杆材料为碳纤维等人工合成材料的;
4.弓杆镌刻制作者名字或者其他标识图案的;
5.使用象牙、玳瑁、鲸鱼须等禁用材料的;
6.琴弓尾库不是由参赛者本人制作完成的;
7.评审团认定与本次赛事水平不符的。
四、 参赛者可以任意选用各种品牌的琴弦及配件。
五、 参赛作品必须匿名。所有的参赛作品内外不可带有任何表明制作者的标记,包括被覆盖的标记和商标、姓名、字号、字母等。否则将被组委会取消参赛资格。
第四章 提 交 与 取 回
一、 参赛者可选择现场或者邮寄两种方式提交及取回参赛作品,并自行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费用。
二、 组委会将在2024年5月13日8:00-17:00开放接受参赛作品。参赛者本人或委托人可将比赛作品直接送至比赛会场:
平谷区东高村镇乐谷展示中心
地址:中国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68号中国乐谷展示中心三层
邮编:100031 电话:0086-69900299
联系人:常虹(Chang hong)手机:0086-15911119624
三、 通过邮局、快递及其他运输方法将参赛作品寄送到比赛场地。参赛作品必须在2024年5月10日前运抵比赛地点;中国以外国家和地区参赛作品的提交与取回办法详见《境外邮寄流程》(附件二)。
四、 每件参赛作品运抵比赛场地时,由组委会工作人员在承运人面前开箱验收并作记录。如发现参赛作品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组委会将立即拍照取证并通知参赛者。如因运输损坏原因导致无法参赛或影响比赛成绩,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 组委会在收到参赛作品后,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标号;参赛者可自行拍照已编号的参赛琴留存备查。工作人员收琴后将收费收据、带有比赛琴号的取琴凭证交予参赛者或其委托人。
六、 参赛作品的取回:
1.展览会结束之后从展厅取回,
时间为2024年5月19日16:00,以及5月20日08:00——17:00。
2.参赛者自行取回参赛作品时须出示取琴凭证。参赛者委托代理人取回时,代取者须出示参赛者的取琴凭证及委托书,以及代取者本人的身份证件。
3.邮寄乐器参赛,通过邮局原路寄回,费用由参赛者自付。
七、 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作品的安全,但对于参赛作品在比赛与展览期间发生的损坏、损毁与失窃等不负赔偿责任。参赛者应自行对参赛作品投保险。
第五章 评 比 程 序
一、评审团由主席、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评委组与提琴演奏家评委组构成。主席负责组织和领导评审团的全面工作,但不参与比赛的评分过程。提琴及琴弓制作家评委聘请国际著名提琴及琴弓制作家担任;提琴演奏家评委聘请国际著名弦乐演奏家担任。
二、 预选:评审团对参赛提琴与琴弓进行初步筛选,凡不符合章程规定、在工艺或声学品质方面不具备参赛水准的作品将被淘汰。通过预选的参赛作品取得比赛资格,方可进入正式比赛阶段。
三、 正式比赛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轮。评审开始前工作人员将参赛提琴与琴弓逐一编号,作为评审时的识别标志。提琴与琴弓的比赛分别进行。
——提琴比赛:
- 初赛:由提琴制作家评委组成的评委小组对参赛提琴的工艺、艺术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评分结果,排定参赛提琴的得分顺序,讨论决定进入复赛的参赛提琴。复赛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 复赛:由提琴演奏家评委组成的评委小组对取得复赛资格提琴的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初赛及复赛的成绩排序,讨论决定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提琴。进入决赛阶段的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 决赛:工作人员对进入决赛的参赛提琴重新编号后,由提琴制作家评委小组和提琴演奏家评委小组分别对参赛提琴的工艺、艺术品质和声学品质再次评分,并根据总成绩决出前三名名次。决赛阶段的声学品质比赛对公众开放。
——琴弓比赛:
- 初赛:琴弓制作家评委小组对参赛琴弓的工艺、艺术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评分结果,排定参赛琴弓的得分顺序,讨论决定进入复赛的参赛琴弓。复赛数量由评审团决定。
- 复赛:提琴演奏家评委组对取得复赛资格琴弓的声学品质评分。评审团根据初赛及复赛的成绩排序,讨论决定获得决赛资格的参赛琴弓。进入决赛阶段的数量由陪审团决定。
- 决赛:工作人员对进入决赛的参赛琴弓重新编号后,由琴弓制作家评委小组和提琴演奏家评委小组分别对参赛琴弓的工艺、艺术品质与声学品质再次评分,并根据总成绩决出前三名名次。决赛阶段的声学品质比赛对公众开放。
四、 比赛结果:
- 初赛、复赛及决赛的得分总和,为该参赛作品的最终成绩。
- 评审团在全部成绩计算完成并认真复核后召开评审会议,依据参赛作品的最终得分成绩,讨论决定授予得分成绩前三名的选手金奖、银奖、铜奖,并最终确定其他各类奖项的获奖者名单,包括若产生获奖者空缺或并列等特殊情况的处理结果。
- 每位参赛者在比赛结束后均可获知本人在比赛各阶段的得分与总分成绩(初赛阶段无声学品质分,复赛阶段无工艺、艺术品质分)。
五、 评审团所作出的比赛名次与奖项的决定为本届比赛的最终决定,不可更改。
第六章 比 赛 奖 项
一、 金奖:
1.比赛设立六项金奖即第一名获得者,分别为金奖小提琴、金奖中提琴、
金奖大提琴;金奖小提琴弓、金奖中提琴弓、金奖大提琴弓。
2.金奖作品由北京乐动公益基金会留购,用以支持文化艺术公益事业。
3.小提琴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120,000元
中提琴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140,000元
大提琴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200,000元
小提琴琴弓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20,000元
中提琴琴弓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25,000元
大提琴琴弓金奖获得者将获得荣誉证书、金质奖牌及留购金30,000元
4.获奖者于比赛结束后向组委会提供银行账户。奖金支付时产生的相关税赋由组委会代扣代缴。
二、 银奖:
1.比赛设立六项银奖即第二名获得者,分别为银奖小提琴、银奖中提琴、
银奖大提琴;银奖小提琴弓、银奖中提琴弓、银奖大提琴弓。
2.组委会将为每位银奖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银质奖牌。
三、 铜奖:
1.比赛设立六项铜奖即第三名获得者,分别为铜奖小提琴、铜奖中提琴、
铜奖大提琴;铜奖小提琴弓、铜奖中提琴弓、铜奖大提琴弓。
2.组委会将为每位铜奖的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铜质奖牌。
四、 单项奖:组委会将向提琴组获得工艺、声音的最高分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五、 决赛奖:组委会将向提琴组参赛作品进入决赛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六、 特别奖:比赛评委、特邀嘉宾、行业协会、音乐团体等设立的特别奖,以奖励某件参赛作品的特殊的优秀品质。特别奖的设立经评委会评定,组委会批准并颁发。
七、 参赛证书:组委会将向所有获得比赛资格的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以资纪念。
第八章 展 览 及 其 他
一、 “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作品展”将于2024年5月19日
举行,所有获得比赛资格的参赛作品均须参加展览。因故缺席参展者应在送交作品时声明,并交纳每件参赛作品300元人民币或者40欧元或者45美元的早退费。展览包括展示选手的艺术简历及参赛作品的照片,对展览内容有保留的参赛者须于比赛前向组委会声明。
二、比赛期间组委会将在多地举办弦乐器制作文化与行业联谊活动,包括获奖作品音乐会、国内外提琴与琴弓制作大师的学术讲座、参观制琴企业、选手联欢会等相关业务活动,欢迎参赛者及中外各界人士踊跃参加。
三、本章程文字以中文为准,外文译本仅供参考。
四、本章程条款的解释权属于比赛组委会。
附件一
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
参 赛 报 名 表
姓名 .性别 .
地址 .
邮政编码 .
城市 .省 . 国家/地区 .
电话/手机 .邮箱 .
身份证或护照号码 .
我申请参加2024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参赛作品如下:
小提琴 件、中提琴 件、大提琴 件
小提琴弓 件、中提琴弓 件、大提琴弓 件
注:请参阅比赛章程第三章第一条关于参赛数量的相关规定。
声明:我已经阅读并理解此次比赛的所有规则,对此我将认真予以遵守。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组委会对我的处罚。
参赛者签名:
2024年 月 日
附件二
第五届中国国际提琴与琴弓制作比赛
境 外 邮 寄 流 程
1、国外境外的参赛者可将乐器作为自用物品携带入境,在比赛、展览后自行携带出境,其手续同中国国内参赛者。如果外籍参赛者在中国停留的时间较短,可以申请不参加比赛后的展览,具体办法见比赛章程第七章第一款。
2、所有被接受报名的参赛者,将由比赛委员会负责协调参赛作品的进关和出关。参赛者可以办理ATA证书以便往返通关。
3、参赛者可通过快递公司或邮局将乐器寄送到比赛场地。需要在比赛结束后复运出境的参赛者,需在提交参赛申请表的同时递交附件五《参赛作品回递申请书》。
4、参赛者委托组委会复运参赛作品者,应在报名时即将回递参赛作品的费用汇至组委会帐户。待比赛或者展览结束后,组委会确认已收到回递费用后,将已参赛作品邮寄或快递给参赛者。
5、参赛者应对回运的参赛作品自行保险,若出现损坏与丢失的意外情况,组委会可协助查找,但不承担其他责任。
6、参赛者应先行了解本国的海关对参赛作品回递入关时的有关规定,预先准备相应的报关文件。参赛作品在参赛者本国海关发生的迟滞、罚款、扣押等任何后果与组委会无关。
7、参赛作品回运到达参赛者的时间,根据邮局或运输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委会对此不承诺到货期限。
8、参赛作品的邮寄地址:
中国乐谷展示中心(三层)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东高村镇兴业路68号
电话:69900299/15911119624
邮箱:yggwh01@126.com
联系人:常虹(Chang hong)